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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转让

  一、法律依据 
    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》第二十五条 “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,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”的规定,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:作品名称;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;转让价金;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;违约责任;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。 

  二、著作权转让 
         著作权转让即作品著作权所有权的转移,受让人因此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,受让后它便拥有了对作品著作权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。

  三、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 
        1、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;
        2、合同复印件;
        3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。

  四、费用 
         面议,视工作量大小收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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